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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出台30条新政 京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用民宅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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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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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贾 君)3月23日上午,北京市工商局推出30条促进经济增长、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帮助企业尤其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新政策规定,京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办文化经纪、动漫制作等文化创意产业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科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可以注册在区县政府确定的集中办公区,也可以利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的,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工商机关设立绿色通道窗口,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提供便捷服务,并免收登记注册费。
    新政策规定,凡允许外资经营的,均允许内资经营。对于个体私营企业,只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允许经营。同时允许服务业企业名称体现行业特点,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允许服务业企业在牌匾中将企业名称简化使用。
    新政策规定,企业不仅可以让股权成为注册资金的一部分,而且在遇到资金短缺时,可将自己所拥有的部分股权作为获得贷款的担保;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可以依法以商标质押获得贷款;对因暂无经营活动处于调整期的企业,允许其办理并通过年检;对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不能按时缴纳注册资本(金)出资的企业,允许适当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对异地经营且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企业,责令改正或纳入当地政府统一组织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予以规范的,暂不予行政处罚。
    其他支持企业发展的新政策还包括,免收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内资企业可到区县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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