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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消保委调查表明:部分菜品标价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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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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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杭州讯(李爱英 记者郑铁峰)浙江省湖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对全市餐饮行业的服务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目前该市餐饮业中存在菜价不够明确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措施,加大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使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得到保障。 据介绍,此次调查活动在湖州市区及各城区进行,调查问卷主要涉及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金额、餐前向消费者收取茶水费、禁止自带酒水、一次性小毛巾收费、自带酒水饮料用餐等问题。据统计,此次调查活动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98份。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湖州市餐饮业中主要存在以下3个问题: 一是菜价不够明确,消费者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经营者总体上能做到明码标价,但也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比如,河海鲜的标价一般标为“时价”或“市价”,甚至“拍卖价”。一些酒店的价格表上没有明确标注菜品的规格、数量。另外,一些酒店的计量器具不达标。 二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消费者在使用餐前茶水、小毛巾等物品时,酒店对这些服务项目是否收费没有事先告知。湖州市消保委认为,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其所产生的费用是餐饮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部分餐饮企业将其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 三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受到一定限制。调查中,87.7%的消费者表示在消费中遇到过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情况,多数消费者对这一做法持反对意见。 湖州市消保委建议,经营者应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对提供的商品品种和服务项目全部实行明码标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权,尽快出台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的措施,并加大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使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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