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东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3 06:39
人浏览
我国首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下称《规划》)中的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和污染防治项目将会在今年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根据《规划》,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和污染防治项目有8个,规划投资5.8亿元。将在广州、佛山、深圳珠海、湛江、清远、汕头各建一个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置中心;并在惠州建设一个省级危险废物回收中心,显示屏等器件将在此回收处理。这八大中心将可处置广东省每年产生的废旧电子电器的90%.对于《规划》的实施,大多数消费者认为,决定家电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的是制造商,因此首要的污染责任者不是消费者,而是制造商;另外,进口商也是污染责任者,因此消费者没必要交回收费,但应该有向家电回收部门主动提供废旧家电的义务。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