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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内移居 “家带店”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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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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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楼是商铺,楼上是住户,房产证上写的使用性质为商住房,这类房屋到底能不能落户?昨日,市公安局户籍科副科长李璟作出解答:只要是成都中心城区内的户口移居, “家带店”这类的商住房可以落户。

昨日,市民钟女士打进成都晚报热线,诉说她所遇到的户口难题。几年前钟女士住在锦江区,后因住房拆迁搬到了武侯区。“之前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我就没去管户口的事。”钟女士说,直到去年房产证拿到手后,她才开始着手办理户口。可她曾去派出所、办证中心问过,“他们说我是'家带店',不能把户口迁入。”

原来,钟女士房产证上的使用性质为商住楼,也就是该房屋有商业和住宅双重性质。“我们一楼是商铺,其它楼层都是住宅。”钟女士说,社区民警告诉她,如果要落户,只能转入街道办事处的集体户中,“有了房产证也迁不进来,以后娃娃读书等很多问题都很麻烦!”

针对钟女士的情况,市公安局户籍科副科长李璟昨日解答:以往对于“家带店”这类的商住房,能否入户一直没有明确。但在此次户籍清理整顿中,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办理入户:

1、 办理商住房落户者,之前的户口必须在成都中心城区(锦江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成华区、高新区)之内,属于中心城区内的移居,才能在现有商住房内落户。

2、房产证上的使用性质一定要为商住房。如果房屋的使用性质为商铺,是不能办理的。


见习记者 刘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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