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同一种药规格不同 三种方式可算出价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22:31
人浏览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昨日,四川省物价局表示,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中公布的296种药品,目前在四川省销售的有800多个同种药品规格未列入其中,导致市民购买时“对不上号”。其中,西药有近700个,中成药100多个。对此,四川省物价局表示,正在紧急制定相关药品的零售指导价,“最快本周内就可公布”。

  记者了解到,市民也可以通过“差比公式”自行计算“对不上号”的药品价格。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同种药品中不同规格,主要存在三种情况:含量不同、装量和重量不同以及包装数量不同。记者了解到,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中均公布了同种药品的代表品(在省物价局网站和发改委网站下载药品指导价附表中标*的)指导价。根据指导价,市民可通过三种方式算出不同规格药品价格。

  其中,包装数量不同规格的同种药品,以代表品价格为基础,其他条件相同,包装数量增加1倍(或减少50%),价格相应乘以(或除以)1.95。而含量不同规格的同种药品,以代表品价格为基础,其他条件相同,含量增加1倍(或减少50%),价格相应乘以(或除以)1.7。两种以上有效成分的含量变化幅度,以有效成分的市场平均价格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但葡萄糖、氯化钠等调节电解质类的输液,暂不适用上述含量比价。

  同样,装量或重量不同规格的同种药品,以代表品价格为基础,其他条件相同,装量或重量增加1倍(或减少50%),价格相应乘以(或除以)1.9。有含量标识的注射液,溶液(剂)装量在10ml(含10ml)以下的,在价格上不予区分;10ml以上的,溶液(剂)装量每增(减)10ml,价格加(减)0.05元。

  又讯昨起,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对药品市场展开价格大抽查。从检查情况看,药房已全部按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执行了相关药价,药品标签也已更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