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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网购软件用不起 QQ谩骂惹怒商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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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让他在QQ上无端对我们进行谩骂,不给他换货又怎样?”昨(10)日,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最终同意给消费者更换管理软件。对此类网络、电视购物方式,成都市工商局指出,近年来有关网络、电视购物的消费纠纷逐年上升。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应该先约定,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

  近日,湖南省宁乡县消费者吴先生向温江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他去年通过网络邮购的方式,购买了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商业管理软件。刚开始,软件使用一切正常,后来他换了电脑主板,软件就无法使用了。吴先生认为管理软件有问题,要求成都的科技公司更换。他多次与该公司联系,但公司拒绝退换。12315工作人员来到该科技公司进行调查。公司负责人称,消费者购买的管理软件属单机版,只能在一台电脑上使用,吴先生更换新的电脑主板后,之前安装的软件无法使用,责任不在公司,所以不同意更换。“本来可以给他调换的,但他天天跑到QQ上骂我们的工作人员,非常难听。”该负责人认为,正是因为吴先生的谩骂让工作人员很气愤,这才拒绝给他换软件的。

  12315工作人员查看QQ对话记录,发现该公司反映的情况属实。工商部门对吴先生的谩骂行为进行了批评。经过调解:吴先生汇款100元给该公司,公司以优惠的价格再次将管理软件销售给他使用。

  天府早报记者 李正勇

  想到就说

  维权也应冷静理性

  或许我们平时被假货歪货坑得太苦,每逢遇见问题,第一反应便是愤愤不平地说:“又遇见奸商了!”借着每年3月的维权风暴,消费者的呼声响亮,但是维权不该做出头脑发热的冲动之举。

  维权之前应先辨清责任,商品不能使用,究竟是因为纯粹的假冒伪劣,还是因为客观条件所限?毕竟这世上不全是奸商,也有诚实本分、不卖假货的生意人。开始维权也应有理有据,讲究方式方法,摆实事、讲道理,像破口大骂这样的过激举动,只能把事情导向一条狭窄的死路,并不能给任何一方带来益处。面对不讲道理的奸商,我们就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不管这一天是不是3月15日。

  凡是能够相互协商解决的小小冲突,商家与顾客间相互宽容一下,不是更好么?毕竟我们谁都不想卷入消费维权的纠纷之中,这不仅需要诚信经营的商家,也需要冷静理性的顾客。

  工商警示

  网络购物应后付款

  针对网络购物暴露的诸多问题,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一、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二、选择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商品进行购买;三、收货时要及时验货,对存在瑕疵、损坏或功能不全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四、已付款的商品要注意保留订货凭证,收货后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订购单、正式发票及汇款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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