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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侵权处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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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家发明了什么的时候,大家在高兴之余还是要去申请专利的,但是申请上了专利还是会遇到侵权的行为,那么专利侵权产品名片、宣传单、广告牌、包装上印刷的厂名(公司)怎么定性?接下来,关于包装侵权处罚标准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包装侵权处罚标准

  这属于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多数会被判定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数额,依据被侵害的经营者所遭受的损失来定,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果是工商机构查处并处罚的,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被7侵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话,一般不会有这个处罚。

  

  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认定

  在实践中,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般采取以下三步: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相同,也不类似,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三、外观侵权如何赔偿

  外观专利侵权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而销售额度是认定利益的依据之一。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构成侵权。卖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出售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立即停止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包装侵权处罚标准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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