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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遭欺 商家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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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5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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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中县消协接到广东省游客雷某某的投诉:他们在湟中县塔尔寺游览时,经湟中县新天地旅行社导游李田平引导,在塔尔寺裥禅越商店购买一条彩绘哈达,价格为999元。回到西宁后,消费者发觉哈达价格过高,商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于是向消协反映了这一情况。

  经湟中县消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于是责成商店退还消费者930元货款,并赔礼道歉。对商店和导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及价格欺诈行为,转到县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点评:这是一起典型的欺诈外地旅游者的投诉案件。根据《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经营者对外地游客存在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应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湟中县消协的调解,对青海旅游的形象也是一种及时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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