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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调解成功退车,消费者金某获退车款11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4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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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湖州市吴兴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称“区消保委”)受理消费者投诉173件,其中,汽车质量投诉7件,占投诉总量的4.05%。由于国家汽车三包至今尚未出台,当涉及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汽车质量争议时,消保委调解的难度往往很大。对此,区消保委依据消保委调解的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对此进行了专题讨论,初步总结出一套适合现状的调解思路,为汽车消费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借鉴。

日前,经区消保委的多次努力,又成功调解一起轿车退货争议案,经营者最终同意将轿车作过户处理,并支付消费者金某退车款11万元。这在吴兴区消保委尚属首次。

6月8日,湖州消费者金某向区消保委投诉称:反映其于2006年1月1日在湖州某汽车销售公司以12.3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使用后不久,因发生故障,送某销售公司特约维修部维修,3月19日,维修部为该车更换了新的发动机。这辆轿车在更换发动机后不久,出现发动机温度过高、怠速不稳以及伴有焦味等不正常现象;再次送维修部修理后,又出现了轿车“跑偏”的现象。为此,5月18日特地将该车送该品牌轿车的杭州特约维修站进行专门维修,5月19日修复后交付使用。5月29日下午当其驾车途经长兴县吴山乡横涧11号桥时,就突然发生了左前轮脱落,造成车身向前斜滑40余米,脱落的轮胎飞离车身约37米,固定轮胎的6只螺母已无踪影、1只螺杆断裂,幸运的是尚未造成人身伤害。为此,对这辆不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轿车已经失去信心,要求销售公司给予退货。

吴兴区消保委受理这起投诉后,当即进行调查,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查,消费者金某反映的故障情况属实。销售公司称:“3月19日调换发动机的原因是,因为涡轮增压泵吸进异物(原因不明),造成涡轮增压泵叶片损坏,按维修的常规对增压泵进行更换即可;但考虑到消费者购车不久的心里感受,经我们的多次努力,说服厂家为这辆轿车更换了新的发动机,当时消费者也高兴地接受了。5月29日下午轿车突然发生的左前轮脱落之事,杭州维修站、厂家分析认为不能排除其它因素,不能简单认定这就是该车的质量问题所致。”消保委人士认为,该车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应当提请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或检测;不过,建议经营者应考虑这辆轿车的故障发生频率等状况,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充分协商,能使这一消费争议予妥善解决。期间,消保委人士曾先后6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就轿车进行质量鉴定的检验机构、争议解决的形式等,进行了反复协商和细致调解,为解决这起消费纠纷做了大量的工作。

6月26日,在杭州总经销的积极参与和协助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消费者将该车转户给被投诉方,并在转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轿车款11万元转入消费者的银行帐号,过户费用2400余元由被投诉方负责,此案终得圆满解决。(陆泽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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