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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成“黑包公” 消委调解获赔4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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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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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简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美容造成面部皮肤严重受损的投诉。 2009年6月5日,简阳市石板镇消费者胡女士到消委会投诉称:去年6月2日,她在简阳市一美容院购买某品牌的护肤品进行面部美白护理。使用该产品几天后,发现皮肤有脱皮现象,并伴红肿瘙痒症状,美容师称属正常现象,过几天就会好,于是胡女士继续美白护理;过了约一周,胡女士面部开始发黑,其在外打工的老公陈某正巧回家,看到老婆的脸变成了“黑包公”,气愤地找到美容院,要求还妻子原有容貌并做赔偿。美容院见事态严重,也不敢怠慢,便将胡某带到川医进行检查治疗,先后治疗了6次,每次花费千余元,症状有所缓解,但陈某仍很不满意,向美容院提出了赔偿其妻胡女士误工费、治疗费、皮肤毁容精神赔偿费共计6万元的要求。协商未果,两夫妇遂到简阳消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委工作人员积极调查取证,并坚持不懈地与消费者胡女士夫妇、美容院、资阳经销商和成都公司代表进行了商谈与协调。同时咨询了专业医疗机构,确认消费者胡女士虽然是过敏性皮肤,但在经过科学合理治疗后,可以恢复到原来的七八成,打消了两人的顾虑。在简阳市消委会的耐心调解下,日前,胡女士夫妇与美容院、资阳经销商和成都公司代表最终达成和解,消费者胡女士获赔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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