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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火无情人有情 315调解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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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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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3日,明光市苏巷镇及周边乡镇经历前一段时间高温天气的侵袭后,迎来了不间断的暴雨,上午10时左右,苏巷工商所接到邵岗五户村农民黄某投诉称:他家2006年6月18日,以58元/罐的价格从邵岗经营户朱某处购进一罐液化气,准备烧饭时,因液化气泄漏引起火灾。伤二人,毁草房三间,损失严重。苏巷工商所向明光市工商局分管领导汇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苏巷工商所的工作人走了近二十里的泥泞乡村小道后,来到了邵岗乡五户村黄某家;从现场粗略判断,火灾发生时间为2006年6月18日,因近段时间的连日降雨,现场一片混乱,经过315工作人员的走访得知情况大概是:2006年6月18日,黄某从朱某处购买了一罐液化气,准备装在灶头上烧饭时,发现液化气泄露后,没有及时通风透气,在点火烧草锅时,引燃泄露的液化气发生火灾。烧伤二人,花费1.5万余元,烧毁房屋三间及相关财务价值1.5万余元,共计3万余元。黄某在找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咨询未果的情况下,转而向315投诉此事。

  经过315工作人员一个多月的多方走访,并多次找经营户朱某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朱某出于同情心,一次性补偿黄某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共计4000元。双方都表示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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