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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点评汽车“霸王条款”十项条款与法相悖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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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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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点评汽车“霸王条款”十项条款与法相悖显失公平

  本网北京12月24日讯(记者姚芃)从今年7月份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汽车随车文件点评活动,共收集了24个生产厂家47种品牌汽车随车文件,基本包括了目前轿车市场的主流品牌。经过消费者代表座谈、媒体和设立专线电话向社会征集意见,请有 关专家学者和部分消费者代表论证,确定在收集到的汽车随车文件中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共十项,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厂家的极限责任是修理产品。二、任何情况下不得以说明书的数据、插图及说明为法律依据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要求。三、最终解释权归厂家。四、厂商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五、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六、只能在厂家指定点维修或不在指定点维修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七、使用说明书与汽车配备不符。八、消费者擅自进行了任何汽车改装,厂家将不承担质量担保。九、零部件保修期不顺延。十、指定销售零部件。
  中国消费者协会随后将向相关企业发出《劝喻改正函》,希望汽车生产企业认真考虑消费者意见,切实采取改进措施,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更完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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