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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做医疗美容得睁大眼睛 看好医疗美容三注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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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消协发布今年1号消费警示:

  一些美容师:滥竽充数

  个别宣传:夸大其词

  进入2007年1月,沈阳整形美容业拉开了广告促销攻势,美容也正好迎合沈城爱美人士准备以“崭新面貌”迎接新春的需求。日前,记者了解到,随着新春即将到来,沈城兴起一波整形美容热。

  新年旧貌换新颜

  记者从沈阳部分美容院了解到,借着春节的到来,商家开始搞起大范围的促销:“整形美容半价风暴”、手术费优惠50%等。一家整形美容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从元旦前开始,来做整容术的顾客开始明显增加了,大多数顾客都准备以新面貌来迎接新春。在该医院,记者发现预约的顾客大多为三四十岁。一位看起来已超过40岁的女士一下子就预约了3项内容:割双眼皮、除皱和腹部抽脂。

  据了解,进入年底做整形美容的顾客增多,除想在新年“旧貌换新颜”的因素,还有一些是年休假再不用掉就要作废,不约而同地利用休假去整形。

  美容小心受欺骗

  1月9日,沈阳市消协发布2007年1号消费警示。记者从市消协了解,美容主要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两种。生活美容包括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美体塑身等服务项目,其特点是无创伤性和侵入性;而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和再塑。

  消协提醒,目前,由于我国的医疗美容市场还不够规范,各种美容机构良莠不齐。一些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有的“美容师”只是经过短暂的培训,并不具备相应的医疗美容资质,使消费者的安全风险提升;有的美容机构超范围经营,向消费者推销化妆品;有的美容机构进行虚假宣传,不履行承诺等。

  医疗美容三注意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做医疗美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选择具有从事医疗美容资质的美容医疗机构,查看其是否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机构中进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项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二、要慎重购买美容机构推销的化妆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许多医疗美容机构不具有经销化妆品的资质,其推销的化妆品并无质量保证,有的化妆品属“三无”产品。

  三、不要轻信一些美容机构的虚假宣传,不要轻信一些美容机构的虚假承诺,有的美容机构夸大其辞,不履行承诺,有的美容机构采取包年卡、包月卡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消费者要做到三思而后行,避免上当受骗。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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