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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恶意欠薪,达到多少钱是会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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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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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拒不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有的是无奈之举,但有的却是故意的。欠薪是欠债,看起来只是民事纠纷,但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入刑。那么,恶意欠薪达到多少钱,到什么程度会触犯刑法呢?

  一、满足什么条件,欠薪构成犯罪?

  恶意欠薪,可能会触犯的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达到以下三个条件,老板完全有可能会去坐牢。

  1、逃匿、转移财产,故意欠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包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负责人“跑路”的。

  (2)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欠薪的数额较大

  (1)对1名劳动者,不支付报酬3个月以上+5000元至20000元以上;

  (2)对10名以上劳动者,不支付报酬总共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绝不支付

  这里的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包括:

  (1)员工已经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劳动者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3)劳动者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法院向用人单位送达了《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4)劳动者已经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法院向用人单位送达了支付令,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只有在什么情况下,恶意欠薪才会被免除处罚?

  (1)已经在提起公诉之前支付所应支付的劳动报酬;

  (2)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劳动者的孩子失学等;

  (3)已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

  因此,如果你被恶意欠薪3个月,金额在5000元以上,那么,对方已经达到坐牢的程度了。被恶意欠薪的职工,要想讨回用人单位所欠得劳动报酬,自己必须要有所行动。只有自己主动去维权,自己的合法劳动所得才有可能讨回来,甚至能给恶意欠薪的人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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