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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首例串标案宣判4公司构成单位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0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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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家房屋拆迁公司负责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互相串通、刻意压低标书报价,将原本200多万元的房屋拆迁工程最终以92万元的低价竟得——昨天,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对无锡首例串标案宣判。4家公司构成单位犯罪、11人均被判刑,并处于10至15万元的罚金。

  据检方指控,2005年10月9日无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举行了一场原TCL数码科技(无锡)公司房屋拆房招标会。最终,无锡金银拆房公司以92万元的低价如愿中标。招标会结束后,无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发觉异常:仅有中标的1家“金银拆房”报价超过90万,其余10家单位标书的报价均低于80万元。无锡市纪检系统在接到举报后,会同市公安局对此事展开侦查,结果发现重大隐情——11家公司恶意串标。

  昨天,法院审理后认为,无锡市金银拆房有限公司等4被告单位构成了单位犯罪,张金银、邢忠贵、何生龙、顾冠声等11人犯有串通投标罪。法院对4被告单位处1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缓刑1年至2年不等,并处1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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