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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抢劫清代祝寿匾将其砸坏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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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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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段集乡一户人家家里有一块清代传下来的方匾,一村民在利欲驱使下伙同他人实施抢劫。7月16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发有期徒刑十年,罚金3000元。

陈世发住河南省商城县丰集乡凉水井村。2005年5月,陈世发的同乡陈光生(已被法院判刑十年)前往固始县段集乡五尖山村亲戚家喝喜酒时,发现亲戚的邻居胡广德家有一古匾,上书“仁寿遐凤”四字,并有“清代嘉庆”年间字样。陈光生返乡后告知陈世发等人,几人遂决定抢劫古匾。

当月18日夜,陈世发等六人租车窜至被害人家,撞门入室,并持铁锹、木棍等将被害人逼困在里屋,将祝寿匾抢走。后因匾迟迟未脱手,陈世发一伙怕暴露目标,遂将匾毁坏。经信阳市文物鉴定所鉴定,该匾系国家三级文物。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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