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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艳照”敲诈升官旧情人22万元获刑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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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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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昔日情人被任命为某局副局长后,一名女子竟然拿着对方的裸照相要挟。为赎回“艳照”,这位副局长先后付给对方22万元。日前,徐州新沂市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四年半。

事情要从去年5月的一次朋友聚会说起。在这次小范围的聚会上,新沂市青年女子夏某结识了在另一机关工作的罗某。很快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有家庭的罗某迫于压力,向夏某提出了分手。夏某近日得知罗某被任命为副局长,她给罗某发去几张罗某的裸照,并留言威胁。罗某只好按夏某的要求把钱汇给了她。接下来,夏某如法炮制,在2011年3月至5月间,以出国、治病、买车等理由,先后威胁勒索罗某22万元。罗某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夏某后被抓获。案发后,夏某退还罗某2万元。(文中为化名)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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