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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没有“加班补助” 货车司机以货要挟老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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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司机朱某为了跟老板索要“加班补助”,送货途中把公司车辆和货物当作砝码,向老板狮子大开口,索要6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朱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西城检察院批捕。

  朱某和郭某均是北京某古钱币分公司的专职司机。2008年8月10日,两人一起驾车往山西省太原市送货。

  岂料车上的19件工艺品还没送到太原,公司的郭老板便接到了一个敲诈勒索电话——“车和货都在我们手中,你必须给我们60万元。你要是不给钱,我们就杀了你。”

  打电话的正是朱某和郭某。原来二人送货途中闲聊时,都觉得在公司干活太累,而且老板还不给加班费和出差补助。两人越说越气,都想辞职,就合计着在辞职前敲诈郭老板一笔。此后,他们将车开回北京,把车和货物藏匿于丰台区某院内。一切准备就绪后,就给郭老板打去了勒索电话。

  郭老板发现司机讹钱马上报警。警方很快将郭某抓获。2009年5月,郭某被法院以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朱某潜逃3年之后,今年8月投案。

  检察官提示

  如果员工觉得加班费、补助费等被单位克扣,应采取合法的方式索要,比如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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