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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声称自己只是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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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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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上午9时30分,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林炜翔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林炜翔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2008年年底至2009年5月,林炜翔伙同周育民(另案处理)等人多次组织多名偷渡人员偷越国境,并指使叶富顺(已判刑)、林吉等人实施引领偷渡人员出境等犯罪行为。2009年7月27日,林炜翔被抓获归案。

  金钱诱惑走上犯罪路

  具有本科学历的林炜翔,今年31岁,系德凯兴城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林炜翔结识了周育民,后来又经周育民介绍认识了叶富顺。3人在近两年间策划了多起偷渡案件。

  据林炜翔到案后的供述,他曾经伙同周育民为偷渡人员陈登伟办理护照,组织其偷越国境,并且从中获利10万元。尝到甜头的林炜翔之后又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并从中得利。2009年2月,林炜翔组织参与了薛命挺偷越国境一案。林炜翔拿到了两千元钱。

  2009年5月,林炜翔再次组织参与偷渡活动,并从偷渡人员陈书杰、林世聪那里获得3万元。然而这次,林炜翔等人不再像前几次那样幸运。2009年5月3日,陈书杰、林世聪在叶富顺协助下偷越国境时,在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被公安人员查获。同年7月27日,林炜翔被抓获归案。

  极力辩解只认部分罪行

  法庭上的林炜翔身穿一件灰色毛衣,表情木讷,手里一直在摆弄着一个小本子。

  “我该说的都说了,我愿认罪服法,但是我没有买过空白签证。”虽然林炜翔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基本承认,但也不时提出种种辩解。他表示自己在组织他人出境时,使用的都是真的签证,不能算偷渡。但是面对查获、扣押的假签证、假护照及出入境记录等物证、书证时,林炜翔只得不吭声了。

  此外,林炜翔还声称自己仅仅参与了一起偷渡案,并没有组织多次偷渡,也没有组织多人偷渡。而在法官的追问下,林炜翔承认,自己也参与了2009年2月及5月的两次偷渡活动。

  针对林炜翔“自己只是参与者”这一说法,公诉人出示了包括MSN聊天记录在内的多项证据佐证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并证明林炜翔在多次偷渡活动中扮演了组织者的角色。然而林炜翔仍然辩称叶富顺的供述不完全真实,甚至否认了证人的证词,一再坚持自己没有指使林吉帮助他人偷渡。

  希望法庭给悔改机会

  其实,林炜翔所质疑的叶富顺的供述笔录,已经得到了叶富顺与偷渡人员的出入境记录印证,且与公诉人之前出示的证据反映的情况相一致。而林炜翔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叶富顺的供述笔录有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林炜翔的主张显得苍白无力。

  本案审理过程中,公诉方共出示了5组15条证据,大部分为物证。尽管林炜翔针对其中个别证据提出意见,但是,在公诉方看来,林炜翔的主张并不能为其减轻罪责。

  最后,公诉人认为,林炜翔伙同周育民等人多次组织偷渡犯罪,且组织偷渡人数众多,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论处。同时,林炜翔到案后交代了自己的部分犯罪情况,但当庭又有不同供述,希望法庭在判案时能够综合考虑。

  中午11时左右,庭审结束。尽管林炜翔自始至终在为自己的罪行辩解,但在做最后陈述时仍然表示:“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悔改机会。”

  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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