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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证据规则若千问题思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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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科学、系统的刑事诉讼鉴定人、侦查人员都应当亲自出庭,以言词的方式在法庭上进行陈述.而不能直接将侦查机关在侦查程序中获取的询问笔录或讯问笔录作为起诉的根据和定罪的根据,三是制定自白任意性规则.以保障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享有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承认犯罪的权利我国虽在司法解释中明确了非法取得的口供可以排除.但实践中还没有得到贯彻和执行因此.应当进一步明确界定和规定该规则适用的范围、证明责任及标准、效力和相关的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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