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男子为报复故意将性病传染给前女友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3 15:10
人浏览

  90后小女友不辞而别,为求报复,男子欲将性病过给前女友,被江苏无锡崇安法院以罚金2000元。

  林某今年20岁,去年来无锡打工时因为没有地方住糊里糊涂地跟大自己20岁的刘某同居了。两个月后林某不辞而别。半年后,刘某在一家洗头房意外地遇见了林某。此时的林某早已另觅新欢,虽然与男友感情甜蜜,林某仍然趁男友外出不时到洗头房“客串”一把,赚点外快。刘某立刻甩给老板娘200元要求带林某出去。虽然林某以月经来了屡次推辞,还是经不起老板娘一番苦劝同意出去。

  很快二人在一家无名旅馆发生了关系,其间刘某故意将避孕套扯掉,与林某来了一次亲密接触。林某不知道,此时的刘某已患上严重性病,医生再三叮嘱他的病传染性很强,绝对不能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与人发生关系。

  事后刘某想与林某再续前缘,经常纠缠女方。林某非但不动情,为让刘某死心,居然到公安局控告刘某强奸。在身体检查中,医生发现刘某患病一事,所幸林某并未感染。

  案发后刘某坦白,林某不辞而别太无情,走时还带走了自己的金戒指,不肯还回来。再次见面也不念旧情,推推脱脱不愿与自己亲热。这样一个小妮子,就要把病过给她,报复一下。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