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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坐牢上瘾 谎称自己抢劫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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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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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到运河派出所投案自首,声称自己从8月至今共参与8抢劫案。经过警方调查,李某某所报为假警。

  9月16日晚上,运河派出所接济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抢劫犯想投案自首,该嫌犯正在汽车南站电话亭旁,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报警人李某某(男,25岁,济宁市鱼台县人)控制后,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在派出所李某某供述其至今年8月份出狱至今,先后参与8起抢劫案。

  听到李某某的供述,民警高度重视,迅速与各案发地警方取得联系,各地警方表示,其所说的时间段本辖区并没有发生抢劫案。带李某某到所供述的“案发地”指认现场,但该李均无法找到与其供述一致的案发现场,有的街道都是其捏造的,根本不存在,通过调查证实,李某某所述案件并未发生,纯属虚构。经查,李某某初中二年级毕业后一直在家,游手好闲,靠小偷小摸生活,2003年至今先后4次因盗窃罪入狱,期间还被劳动教养2年,今年8月份刚出狱。

  通过民警的说服教育,李某某最终说出了自己报假警的目的。李某某觉得在监狱的日子很舒服,有吃有喝,在外面还得为吃喝发愁,自己又不愿意出力干活,整天靠小偷小摸生活,还不如在监狱好。

  派出所民警表示,李某某的行为严重浪费了警用资源,应对其进行治安拘留的处罚,但鉴于其依赖监狱等部门生活的偏执思想,需要进行心理治疗,不宜再对其进行处罚,所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由家人带回严加看管。(贾洪梅 刘春雷)

  阅读延伸: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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