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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法官牙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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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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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太谢谢你们了,天这么冷,这么大的风雪,你们亲自把赔偿款送到我家里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兵团法官牙克西(好)……”。这是12月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冒着风雪驱车50多公里,把15.5万赔偿款送交到受害人母亲手上时,维吾尔大嫂古丽动情地说出的一段话。

  2011年5月23日,维吾尔大嫂古丽20岁的儿子乌兰与汉族青年刘庆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互殴中,乌兰被刘庆剌伤,虽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诉讼过程中,乌兰的母亲古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提出高额民事赔偿。

  乌鲁木齐垦区法院考虑到该案被告人刘庆是在校大学生,无任何赔偿能力。如果该案简单判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能得不到实际赔偿,矛盾可能激化。本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们数十次辗转于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刘庆的父母及其他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共同赔偿古丽各项经济损失15.5万元。同时,法院依法对刑事部分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刘庆有期徒刑10年。

  事判决生效后,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考虑到古丽大嫂体弱多病,又加雪天路滑,专门派该案承办法官携带15.5赔偿款亲自送到古丽家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文中人名为化名)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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