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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被告人开设网络赌球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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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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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第20届世界杯足球赛即将在巴西拉开帷幕,这将是广大球迷一大盛事。但6月10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近日审判了一宗以网络赌球案件,五名被告人通过开设网络赌球、介绍赌博等形式,聚众赌博,从中收取佣金累计金额高达207万多元。涉案的陈某斌等5名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一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网络聚众赌博触犯开设赌场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13年5月开始,被告人陈某斌、温某坚、张某威为赚取佣金,通过上线邓某雄(另案处理)等人获得赌博网站的代理管理权限,发展会员进行网络赌博活动。随后,在陈某斌的介绍和引荐下,梁某勇、张某林两人也很快成为邓某雄的下线,担任代理、发展会员并接受投注。陈某斌等5人,很快便打通关系,招揽起生意,接受球迷们网络投注赌博。

  2013年8月30日,民警突击行动,分别在陈某斌、温某坚等五人的各自住所,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至事发时止,不到三个月时间,五名被告人发展的会员通过赌博网站投注3000多注,涉及金额达207万多元。

  一部电脑一个账号完成一场赌博

  经审理查明,陈某斌等人利用一部电脑、一个账号即完成一场赌博。从庭审得知,庄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了当天进行的各场球赛,项目包括足球、篮球、羽毛球、台球等,玩家登录网站,并根据庄家提供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网上投注。

  比赛结束后,根据输赢情况以及设定的赔率,用现金兑现赌博金额。为拓展业务,陈某斌等人游说同事朋友参与赌球,并通过接收或者交付赌博现金等“中介”工作,并从每一笔投注金额中,抽取投注额至少1%的报酬。同案犯张某辉则供述称,自己曾参赌坐庄,并接受过4位球迷朋友的投注,4位朋友全部输钱,累计输掉2.5万元。[page]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斌等五人,利用互联网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情节严重。法院结合陈某斌等五人的犯罪情节,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陈某斌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因是案件从犯,五人亦被判处了缓刑,并处罚金累计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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