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接生婆非法接生致产妇失血死亡获刑11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8 20:12
人浏览

黑接生婆黄大芳非法接生20年,但去年为一名产妇接生时措施不当,导致对方失血过多身亡。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黄大芳有期徒刑11年。

黄大芳现年44岁,安徽人。其自称从1990年开始在老家跟别人学习接生,然后一直帮助他人接生。去年来京后,她在朝阳区将台乡租了房子,为熟人介绍来的孕妇接生,每次收费200元至400元。

去年11月2日,黄大芳在将台乡大陈各庄村给37岁的孕妇李某接生。产下一女后,黄大芳措施不当,导致李某大出血,送医后李某抢救无效身亡。黄大芳逃回老家,今年春节后被警方抓获。

黄大芳当庭认罪。司法鉴定证明,李某系因接生所致子宫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其子宫破裂属外伤性破裂,应为接生时使用“催产针”不当和粗暴手法牵拉胎儿所致,是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的唯一原因。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大芳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1万元。

阅读延伸:刑事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