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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2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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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是指被告人固定为犯罪嫌疑人,原告人为公诉人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的管辖不同于民事诉讼,不以原被告的居住地来进行管辖,那么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都有哪些呢?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1、职能管辖

  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3)自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审判管辖

  (1)级别管辖

  ①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④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专门管辖

  ①军事法院管辖的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

  ②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是铁路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

  ③森林法院管辖的是严重危害和破坏森林,违反森林法的犯罪案件以及所辖林区职权范围内的一切刑事案件。

  二、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行使。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5、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6、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的相关内容。综上,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包括有职能管辖以及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包括专门管辖等分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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