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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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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卖淫嫖娼类型犯罪中,容留卖淫是一种特殊的犯罪情形,容留卖淫是组织卖淫的表现行为之一,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容留卖淫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容留卖淫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应予立案追诉。

  2、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3、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从重处罚。

  二、容留卖淫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容留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

  3、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容留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都构成容留卖淫罪

  三、容留卖淫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加重处罚事由容留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多次容留他人卖淫的;容留多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容留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容留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容留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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