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涉嫌引诱、容留、卖淫罪是怎么量刑的

刑事辩护 2019-09-13 0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嫌容留,卖淫的类型分多种,来看看具体情况。比如说:如当事人实际未参与案件,事前无同谋,仅仅属于知情的,不构成容留卖淫的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 1、引诱卖淫罪是指引诱18周岁以上的成年妇女卖淫。
    2、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引诱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卖淫。
    3、相关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如何量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引诱、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四)引诱、容留、介绍4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引诱、容留、介绍5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人次的,刑期增加六个月。【轻处、重处特别规定】卖淫嫖娼活动未得逞,轻处40%。引诱、容留、介绍少女卖淫的,重处10%。引诱、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重处20%。按人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与按次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不一致的,按前一种方法计算。
  • 容留、介绍卖淫,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进行治安处罚,如罚款、拘留。 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采取一切法律许可之手段,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五家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