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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桥砍伐两棵小柏树引发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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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1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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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安康一村民为了方便邻里过河,动员家人和几位年轻人一道重新修建一座木桥。在修桥的过程中发现邻居的两棵小柏树妨碍通行,他们便擅自砍伐,当邻居询问为何砍小树时,由于出言不逊,两家发生械斗,结果导致两人重伤、两人判刑的悲剧发生。

  2005年农历腊月28日,安康汉滨区田坝乡柳树沟村村民元为策一大早便起床,来到家门前的小河边,看着踩着石头过河的行人,突然他想起了过去门前的那座小桥。那是几年前自己带领附近乡邻搭建的一座木桥,虽然简易,但大家过起河来觉得还是方便了许多。谁知,2005年10月2日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将小桥冲得全无踪影。此后大家就在河里支几块石头过河。眼看马上就要过春节了,他觉得应该重新搭建一座木桥,既方便大家,也方便自己。

  想到这些,元为策立即叫上儿子元国宏和附近住的几个青年人商量了一下,大家一致表示赞成。于是家里有材料的出料,家里没材料的出力。一会儿大家就凑来了一些木料,并带工具干了起来。在搭建过程中,元为策觉得木料还是不够,正好邻居陈清芳的大儿子元为东放羊经过,于是就给元为东说:“这搭桥木料不够,把你家河边这棵大椿树砍了凑一下”,元为东说:“那你们砍吧,大家都是要过河的,我放羊去了。”元为策在叫人砍完后,发现元为东家在河边还有两棵小柏树有点碍事,也叫人给砍了。过了一会儿,陈清芳出来说:“你们把大椿树砍了搭桥行,但你们不该把两棵小柏树也砍了”,元为策反问说“这坟院上栽的树,为什么不砍?”说完陈清芳就回去了。

  下午2时许,陈清芳的四儿子元为刚外出办完年货回来,看到自己家的树被砍了搭桥,就问母亲陈清芳,“元为策他们砍我们的树给打招呼没有?”陈清芳回答说“不仅没打招呼,还说这树是栽到坟院上的,”元为刚一听,一口气顿时从胸口涌了上来,就回家从院坝拿了一根平时担柴歇肩用的木杈准备把树扛回来。这时陈清芳的二儿子元为平听说家里的树被砍了,也跟着元为刚前去说理。

  二人来到河边后,元为刚就问:“这树是谁让砍的?”元为策把头向后一望,说“是我砍的。”元为刚就气不过,抡起木杈打在元为策的头上,元为策当时就昏倒了。这时,元国宏见父亲被打,就从地上捡起洋镐追打元为刚,被元为刚躲过,元国宏更加生气,便一洋镐打在了元为刚的二哥元为平的头上。

  元为平的伤情后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颅脑损伤属重伤。2006年4月29日,又经安康金州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为头部钝器伤致重型颅脑损伤遗留外伤型脑瘫,呈植物人状态,伤残等级属一级伤残。截止2006年5月26日,共花医疗费44336元。由于元为平欠医院治疗费2万余元,医院目前对元为平基本停止治疗。现年69岁的母亲陈清芳在医院坚持照料着儿子元为平。元为策的伤情后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颅脑损伤亦属重伤。腊月29日,元为刚和元国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度过了一生最难忘的春节。

  今年7月3日,元国宏被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受害人元为平目前的经济损失9.8万余元。元为刚被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宣告缓刑五年,经与受害人元为策协议,从元国宏赔偿给元为平的经济损失中扣除2万元,赔偿给元为策。目前由于元为策家庭经济困难,其治疗费用大部分是借来的,没有能力给元为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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