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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两名乡干部绑架撕票被一审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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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2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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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两名乡政府干部因绑架并杀害一名小学生,6月8日被秦皇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12月11日傍晚,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乡政府两名平时贪图享乐的公务员崔文奇、朱君凯来到青龙县城,以买饮料为诱饵,将放学回家途中的12岁小学生齐栋骗到一辆脚蹬三轮车上,等齐栋将掺有安眠药的饮料喝下陷入昏睡后,将他向野外拉去。当来到距县城10公里处的一条隧道时,孩子突然醒来,意识到自己被绑架了,便对绑架者说:"叔叔,我认识你们,你们这样做干啥呢?我又没得罪你们,快放我回家吧,晚上我还要做作业呢!"崔、朱二人一听孩子认识他们,陡起杀人灭口的歹心,他们随即将孩子拉到一面山坡上将其活活掐死,扔进一间废弃的房屋,然后打电话向孩子的父亲索要20万元。当天接到报案后,青龙县警方连夜展开侦察,第二天上午便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法院判决认为,崔、朱二人犯绑架和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
  
  经查,崔文奇和朱君凯都是八道河乡政府"以工代干"的非党员干部。崔高中毕业,39岁,原在乡民政所工作,平时喜欢吃吃喝喝,尤其爱进县城的"足疗城";朱是转业军人,27岁,平时常跟崔一起吃喝。据两人交待,他们是因为钱少"玩不起"而产生了"弄钱"的想法,认为在青龙县城开粮店的齐老板有钱,于是决定绑架他的儿子,终于犯下了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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