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6 07:46
人浏览

  现在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很多人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纠纷,那么行政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行政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行政案件适用《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时效不同于民事诉讼时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

  二、行政起诉期限和民事诉讼时效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起诉期限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鉴于《行政诉讼法》是程序法,因此起诉期限是程序性规定;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至第一百九十九条,而《民法典》是实体法,所以诉讼时效是实体性规定。

  (二)期间变化性不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属于除斥权性质,是一个固定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除非有正当事由并由人民法院决定,才可以对被耽误的法定期限予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的问题,只要具有法定事由,便可将其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起算时间不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其采取的是客观行为的标准,强调“行为”,其一般期限为六个月;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以当事人主观感知权利被侵害为标准,强调“权利”,其一般期限为三年。

  (四)结果不同。在行政诉讼中,超过起诉期限,当事人丧失的是起诉权,即根本无权要求进入司法程序取得保护,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审查起诉期限,经审查认为超过起诉期限的,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民法上的时效不是权利消灭的原因,若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也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五)价值取向和立法目的不同。行政诉讼法中之所以设立起诉期限,在于督促相对人尽快行使权利,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效率,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稳定,起诉期限在追求法律自由和公正价值的同时,更倾向于追求法律的秩序和效率价值;民事实体法中规定诉讼时效,其目的在于经过法定期间使原权利人丧失权利,使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合法化,有利于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稳定。

  三、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吗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行政案件适用《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时效不同于民事诉讼时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