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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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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主体地位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不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有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而其他法律关系一般是民法典调整。

  一、行政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有:

  1.主体不同。行政法律关系在不平等主体之间产生,其他法律关系在平等主体间产生;

  2.调整法律不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有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由民法典调整。

  二、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反映国家的意志;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未经行政法调整,不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均不能转化成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简称行政法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

  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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