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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7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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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产保全需要的条件是案件情况紧急,不采取保全措施就可能收受利益损害的,然后是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就是案件有相应的给付内容,以及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等等。

  一、房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保全需要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房产保全后怎么解除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保全后的解除包括:

  1.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3.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

  4.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

  5.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三、房产被保全后解除需要多久

  房产被保全后解除需要五日,情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均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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