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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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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有违法的行为,工商部门在进行调查确定违法事实之后,按照行政法律的规定,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一般会对公司进行通知,或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网友想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吗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开。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撤销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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