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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2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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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很多朋友离开家乡到新的城市工作和生活时,除了要给自己找好居住的地方外,最重要的就是到当地的户籍管理机构办理暂住证。那么暂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暂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我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必须申领《暂住证》。

  不需要申领的人员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以及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人可以不领取《暂住证》。

  二、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暂住证怎么办理呢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暂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的信息,由上可知,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我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必须申领暂住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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