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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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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住证是用来登记流动人口的,对于管理人口流动有着重要意义,他是需要去专门的办理地点办理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暂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暂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暂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二、办暂住证的手续

  1、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三、办暂住证的具体方法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暂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外来人员一定要主动配合暂住证办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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