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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 2020-08-17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者《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三者之一即可。

  •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 如果暂住地有居委会外口管理站,可以在居委会办,或到暂住地派出所(警察署)办理手续;申办材料:
    1、须交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在本市有合法的居住场所;
    4、有正当的务工、经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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