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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0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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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满足一定的格式,国家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要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更多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二、 行政处罚决定书分类怎样

  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但有一点:它们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应该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为两种:

  一是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二是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的规定。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

  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

  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

  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警告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违法所得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

  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6、在简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罚款执行方式。一种是当场缴纳,当场缴纳的条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且执法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将罚款上缴银行。另一种方式是由当事人将罚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银行。如果按照这种方式缴纳罚款,应填写清楚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

  模式性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说明

  (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

  (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

  (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

  (五)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只能做出警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应当用中文大写表述。

  (六)罚没款的收缴: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有:

  1、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案件,处20元以下罚款或虽然超过20元,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2、执法人员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做出处罚决定,无论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 当事人向指定银行交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由执法人员代收代交的。

  (七)救济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院和时效。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药监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八)签收: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关乎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和复议、诉讼时效的计算,一定要由当事人当场签收。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可以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提出异议。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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