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立法怎么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4 01:27
人浏览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前,我国行政诉讼在程序上主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办案,而在实体的适用上,对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判断,从宪法、法律、到一般规范性文件都可能适用到。1989年4月4日《行政诉讼法》的公布施行及其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律适用开始走向专门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立法法》的生效及其有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发生的行政案件。”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第53条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2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援引。”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和53条的规定,行政诉讼在法律适用上既有“依据”又有“参照”,因而学界的目光不约而同的集中在规章的“参照”上,纷纷从不同的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献计献策。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