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审判加大协调和解力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30 09:35
人浏览

  法制网北京10月15日讯 记者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天在全国法院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在现行法律框架之内,创造性地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是顺应中国国情和现阶段特定社会历史条件,顺应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实现与时俱进发展的重要实践。

  王胜俊说,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有益尝试。通过建立和完善诉求畅通机制、巡回审判机制、协调和解机制、互动联动机制、能动司法机制等,充分整合各种资源,积极动员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消除官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维护公平正义。

  王胜俊指出,行政案件虽然不适用调解,但实践证明,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内,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机制,对于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和解的力度,积极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和谐共赢。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一把手”要深刻认识行政审判工作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的特殊职能作用,特别是行政审判工作开展不太好的法院,要认真研究问题和原因,尽快扭转被动局面。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与当地政府沟通,寻求对行政审判的重视、理解和支持。要带头抵制“官官相护”和“权权交易”,亲自出面排难解忧,积极为行政审判人员撑腰打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