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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法院邀请26个执法单位负责人旁听行政诉讼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1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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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我们能不能打赢哦?”“我们今天来观摩庭审,肯定能学到不少东西。”9月27日上午,在重庆涪陵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前来观摩的行政执法人员小声议论着。“砰……”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后,议论声戛然而止。来自涪陵区26个重点执法单位的72名分管领导、法制科长和执法支队长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原被告的法庭交锋。

这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是重庆武陵建设集团公司,被告是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原告不服被告作出的“涪人社伤险认决字(2011)87号”工伤认定,不服该工伤认定诉至本院,以该工程劳务工作发包给涪陵东洲劳务公司,徐彪与原告未建立劳动关系为由诉至本院,请求撤销该认定。

经庭审,合议庭以原告未在行政程序和诉讼举证期限内举证,根据被告提供证据当庭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执法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这次旁听受到很大的教育和启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整个执法过程和处罚结果无瑕疵。”一位旁听庭审的执法支队队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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