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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然:支持公安部,取名“赵C”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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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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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南方都市报》A10版转载了《信息时报》消息说:公安部批示,不支持“赵C”。明确姓名需使用汉字,捍卫姓名权打赢一审官司的赵C将迎来二审。
  江西省鹰潭月湖区男子赵C,不仅名字独特,还因为其成为中国首例公民讨要姓名权案的当事人而出名。在那场官司中,赵C状告要求其改名的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并在一审中胜诉。
  不服判决的月湖分局提出了上诉,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法院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开庭。赵C案也引起了高度关注,公安部近日对江西省公安厅的一份请示专门作出答复:姓名登记项目使用汉字填写。
  2006年8月,赵C到鹰潭月湖区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申办二代证时,被告知根据规定,名字里不能有“C”,也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建议赵C改名。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赵C向鹰潭市月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以此捍卫自己的名字。月湖区法院作出判决,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就可以使用。
  法院一审宣判后,月湖区公安分局不服判决,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鹰潭市公安局就如何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专门向江西省公安厅请示。江西省公安厅又专门书面请示公安部。近日,公安部专门回复江西省公安厅。
  批复意见认为,《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明确要求姓名登记项目使用汉字填写。公安机关发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未使用规范汉字填写的,应请本人协助更正,并免费为其办理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据悉,江西省公安厅还将该批复抄送给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3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刚收到高院转来的批复精神。二审法院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对此案开庭审理。
  赵C是否必须改名?2月4日,记者采访了人口信息系统维护专家刘森。
  刘森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各省、市、区使用的人口信息系统有多个版本,但是所有使用的系统都是经过公安部认证的,也就是说,不同版本的系统所执行的标准都是公安部制定的。因此,如果赵C保留原名的话,就意味着公安部要对现有的标准进行修改,这也意味着全国现有的所有正在运行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要更改,牵涉面非常广,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
  我支持公安部否定了“赵C”,但公安部只从技术的角度说明不够说服力。我在2008年6月8日写了《用外文取名有违法理和民族尊严》并于2008年6月16日在《民主与法制时报》发表,认为取名“赵C”违反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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