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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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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要严格遵守上述基本原则,才能保障行政机关的高效办事效果,以及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那么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

  1、开庭前准备阶段。

  准备事项主要有:

  (1)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

  (2)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公告。

  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

  3、法庭调查阶段。

  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权提出新的证据,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

  4、法庭辩论阶段。

  5、合议庭评议阶段。

  6、公开宣判阶段。行政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

  7、闭庭。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

  二、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判决

  1、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层面的规定。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是规定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建议程序在45日内审结。二审需要在3个月内审结。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受理时间

  1、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全部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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