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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法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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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或者自然资源开发,公益性的行业等等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可以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也可以分为排他许可和非排他许可。接下来,关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法律行政法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法律行政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一般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发放许可证,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申请驾驶执照的许可。

  特殊许可是指除符合一般许可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规定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又称特许。

  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排他性许可又称独占许可,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均不能再获得该项许可。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专利许可、商标许可。

  非排他性许可又称共存许可,是指可以为具备法定条件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经申请获得的许可,大部分行政许可都是非排他性许可。

  3、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独立的许可,是指许可证已规定了所有许可内容,不需其他文件补充说明的许可。

  附文件的许可,是指由于特殊条件的限制,需要附加文件予以说明的许可。

  三、行政许可的特性

  (一)依申请性

  行政许可的作出,必须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

  (二)授益性

  行政许可的核心是一般禁止性解除,这意味着,行政机关一旦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则解除了某种禁止状态,当事人被赋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资格或能力,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行为。

  (三)要式性

  许可行为是典型的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得以口头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从许可的申请、许可的受理、许可的准许或者不予许可,都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四)外部性

  行政许可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各项要素行政许可均具备,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额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

  2.下级行政机关就重要的工作计划、规划决策及贯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问题请示上级机关,由上级对该请示予以审查批准,这是行政机关之间内部公文流转过程,该批准对象为下级行政机关,因此,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体现,不同于作为外部法律关系的行政许可。

  3.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认证是行政就干对公务员内部的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核心是一般禁止性解除,这意味着,行政机关一旦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则解除了某种禁止状态,当事人被赋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资格或能力,如果没有被准许许可便从事该项活动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网关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法律行政法律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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