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证券信托创新迫在眉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5 02:51
人浏览
“2010年基金业整体表现呈大好,阳光私募基金更胜一筹,良好的业绩使得私募基金的规模取得了快速的增长。”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周道炯日前在国金证券(600109)举办的“中国私募基金年会2011”上指出。而对于目前市场关注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周道炯表示,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是这次基金法修订的重头戏。
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立法,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提出,应明确私募基金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以推动私募证券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并且加大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力度。同时,刘俊海认为应当进一步加强业界的诚实守信,最大的监管还是自律。
在论坛上,谈及私募基金的规范话题时,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莫泰山表示,私募基金的规范对于刚刚萌芽的私募行业来说,非常有利于这个行业建立公信力。规范化的管理有利于行业建立公信力,有利于规范和大力的发展。同时,对于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问题,莫泰山认为,这就是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在资产管理行业当中永远是最最重要的,私募所做的日常工作以及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都要强调这一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路强则指出,目前市场仍然缺乏私募产品多元化的手段,私募业谋变创新迫在眉睫。他指出,私募在策略上多元化的发展,产品的丰富,才能让这个市场有更大的前景。
对于国内阳光私募行业的发展,国金证券基金研究总监张剑辉认为,在阳光私募整体展示竞争力的同时,国内证券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完善,阳光私募基金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延续及监管自律也需不断加强。同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下,居民财富积累丰厚尤其是高收入群体日渐扩大,商业银行战略转型深入下中间业务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尤其是在居民投资理财意识转变、社会信息化程度快速提升、研究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等多重环境改善下,阳光私募行业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对于阳光私募而言,千亿只是一个新的起点。”
据了解,作为国内最早涉足私募基金研究和最早推出私募基金评级的研究机构,国金证券旗下基金研究中心在2011年伊始,推出了专门针对私募基金的风险评价报告。这在国内研究机构中尚属首次。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是个风向标,通过私募基金,我们可以看到中国资本市场的活力,也期望看到灵活的市场化监管。高效的行政与市场结合,才是私募基金发展的坚实土壤。”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