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内不良资产证券化第一单将面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6 01:43
人浏览
不良资产证券化第一单日前获有关部门批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以广东地区未偿本金余额为210亿元人民币的可疑类贷款资产为基础,发行47.5亿元的证券化产品,其中,37亿元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这意味着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尚待处置的逾1.3万亿元不良资产,有了资产证券化这一加速处理器,银行、基金、企业和财务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也获得了新的投资渠道。
  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一名为“凤凰2006-1资产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发起,中诚信托与民生银行分别作为受托人和资金保管机构,中金公司负责承销。用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由信达公司于2004年6月收购的中国银行在广东地区(深圳除外)的全部可疑类贷款构成,未偿本金余额共计210亿元。
  该产品分为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两个档次。其中,优先级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37亿元,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流通,法定存续期5年,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约为10.5亿元,发行后将由信达公司购买后全部持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