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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信托发行企业贷款资金信托计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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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资金信托计划发行



■信托计划基本内容
募集规模信托合同200份(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募集期2003年7月22日至2003年8月5日正式募集,期间如信托合同募足200份或募集资金达到3000万元,提前终止募集。
起点金额:10万元(超过部分需以万元为单位累进)
信托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2004年8月5日止
资金运用:向经受托人认可的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管理费用:按信托资金的0.5%/年提取并使用
信托报酬:按信托资金的1%/年收取
预计收益:4%/年
收益分配:到期一次分配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
信托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向受托人认可的一家或者两家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具体贷款对象由金信信托按下述标准选定:
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贷款利率为5.84%/年,信托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在上调时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53%;下调时则仍按5.84%/年的利率执行;
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要求资金实力强、经营状况良好的第三方对债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担保人满足以下标准:
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信托收益及费用构成
本信托计划的收益主要是贷款利息收益,贷款利率为5.84%/年;
由本信托计划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受托人报酬,按信托计划资金的1%/年收取;
2.信托财产管理费,按信托计划资金的0.5%/年固定比例每年提取并使用;
3.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按实际发生额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委托人收益率:即信托收益扣除信托费用后的余额部分,受托人预计委托人收益率为4%/年。

■信息披露
临时信息披露,其主要内容包括1)贷款发放情况,包括借款人及其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借款担保情况等;2)其他重大事项。
定期信息披露,其主要是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信息披露时间及方式
1.定期信息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披露;临时信息在该事项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披露;
2.所披露的信息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投资人;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

■受益权转让
委托人中途因故欲退出信托计划的,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方式自行转让信托受益权。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委托人和受让人须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并分别按照信托资金的1‰(最高不超过500元)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信托计划管理人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西市街111号
网站:http://www.kinghing.com

■信托计划推介与服务部门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管理部
咨询电话:2308398 2308302
 
200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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