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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2005地产金融创新主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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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随着央行加息,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土地政策,使房地产金融将面临很多制约和瓶颈。在我国融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房地产业如何通过创新融资渠道获得巨大的资金支持,抵抑风险并发展壮大,这使得房地产金融将面临创新模式的考验。



在当前中国的金融体系和融资结构下,中国目前银行业的总资产约为28万亿左右,相当于占我们整个中国金融资产的90%以上。

一方面,中国银行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垄断地位。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在逐步发展,还处在培育过程中。中国有1300多家上市公司,但是作为房地产业要上市也有困难,发企业债券也很困难,作为房地产产业基金,只有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产业投资基金才合法,对此,著名金融信托专家、经济学家孙飞博士在“中国房地产融投资年度峰会”上,预言:2005年,信托将是中国房地产金融创新的主流范式。



信托模式更具融资创新潜力



现代信托制度是英国人对世界文明与法学的一大贡献,信托业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想象力相媲美,信托公司是唯一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百货公司。信托公司可以与银行互补互动,银行具有资金优势,信托具有制度优势和灵活的创新性。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一个项目的组合融资,比如信托融资一年或两年后退出,可以再进行银行二次融资,还可以有其他资金进来。

银行一直作为地产业融资的主渠道,因为银行具有相当大的存款和资产,目前证券、保险、信托的总资产只相当银行的十分之一左右。在这种情况下,要选择一种灵活、变通、相融的模式,而其他模式,比如上市、发企业债、产业基金等模式,都不太现实。要利用信托模式,利用信托独特的制度安排。信托最大好处在于具有创新性,灵活性和独特的制度优势。信托具有无限的创新空间,只要你能想象到的都可以做到。信托公司是唯一联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信托公司可以跟金融机构之间可以进行金融往来、同业拆借;在资本市场,可以发起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可以做投资银行业务。

另外,它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优势,就是可以直接投资,如果房地产公司被信托公司看上,那信托公司甚至有可能用自有资金对其投资。信托公司正是因为这种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能发挥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发挥的重要作用。



信托模式的三大核心优势



房地产企业目前处于中国的金融大环境中,融资可以更多地挖掘信托制度的一些特殊功能,来化解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如果融资渠道只针对银行,那么会导致金融风险聚集。孙飞博士说,合理利用信托功能优势,可便捷地获得融资并实现金融创新。

优势1——信托的财产隔离功能 信托最核心功能就是财产隔离功能。信托财产既不是信托公司的资产,也不是信托公司的负债,如果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也不受清算影响,实现了风险的隔离,这就是最核心的优势。

优势2——信托的避税功能 比如,国外遗产税要征50%左右,做成遗产信托以后,就免去了巨额税收,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为遗产等做保值增值,可以用于子女上学、创业等。

优势3——信托的政策规避功能 比如,外资企业在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时,有很多政策限制,而通过信托能很好地规避政策障碍。



信托融资的三性原则



中国应加快信托市场建设,加快资本市场建设,化解银行系统性风险。孙飞博士认为,加快中国信托市场建设的关键,还在于解决信托业发展的一些瓶颈制约。孙飞博士同时强调说,房地产企业在信托融资时,尤其要把握好金融的三性原则:

首先 安全性原则。信托公司凭什么给房地产商做融资,这很重要。信托公司要问房地产商的第一点就是我帮你融资,资金如何才安全,信托公司如何才能有效控制风险。地产商要有足够抵押或者担保,比如双倍优质资产抵押等;

第二 盈利性原则。房地产项目需要市场前景非常好,盈利空间大,市场形象好,能给投资者很大的回报;

第三 流动性原则。中国目前信托机构的信托产品,流动性是比较缺乏的。存款与股票的流动性是比较好的,信托产品流动性比较差,那么就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制度设计来增强流动性。

如果这三性原则具备的话,房地产企业就达到了和信托投资公司合作的基础前提。现在房地产项目很多,信托公司会选择最好的项目。

信托公司一旦做,就会把具有创新性、灵活性的信托产品推向市场。孙飞博士预言,未来的信托产品将会更加丰富。一方面,当中国要征遗产税的时候,遗产信托将会成为一大主流信托产品。另一方面,当中国信托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比如中国信托资产规模达到几千、上万亿的时候,完善的信托市场将水到渠成。对于信托流动性的问题,随着时间的发展,信托二级市场会自然成熟起来,将会出现信托交易所或信托交易中心。

孙飞博士认为,2005年,随着国务院宏观调控政策及土地政策的深化,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与中国金融产业,特别是加入WTO以来,随着2006年WTO所要求的金融业全面开放,外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在中国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组合之下,将会不断推陈出新,实现中国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优化双赢。信托公司将最大限度地挖掘信托制度的特殊优势,做好与内外资银行的互动,“信托 + 银行 ”这种主流模式将会在中国得到进一步深化。同时,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也将会获得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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