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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股份有望成功追索资产 颜立燕或偿还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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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7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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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武斌报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17日宣判了因涉嫌掏空爱建股份下属子公司爱建信托的四名涉案人的庭审结果,爱建股份的资产追索有望成功。
2000年10月,爱建股份原董事长刘顺新因挪用爱建证券巨额资金炒股被套牢,急需资金解套。于是,他召集了当时还担任爱建信托总经理的马建平、爱建证券的前董事长陈辉以及上海骏乐实业公司、上海达德投资公司及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颜立燕一起商量。最终商定由颜立燕以公司名义向爱建信托申请贷款,爱建证券为颜立燕获得形式上符合贷款要求的质押证明,马建平利用其职位便利发放贷款,用于炒股,最终致使9.37亿元贷款无法归还。此外,颜立燕还与马建平共谋,以承担爱建信托不良资产为名骗取资金,将在哈尔滨尚未开工的爱建新城虚构为商服建筑,实际占有资金17.11亿元。2009年5月,颜立燕、马建平、刘顺新和陈辉先后分别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2月,此案一审开庭审理。

经过长达16个月的审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17日宣布了庭审结果。法院认为,目前的证据不能认定4名被告人的罪行构成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但可以认定为违法发放贷款。法院还认为,考虑到陈辉具有自首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而颜立燕在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属于从犯,且退回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有悔改表现,故可减轻处罚。最终,法庭判处爱建股份原副总经理、爱建证券原董事长刘顺新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爱建信托原总经理马建平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爱建证券前董事陈辉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颜立燕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所有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近年来,爱建股份已先后4次筹划资产重组,但都夭折。今年5月份,爱建股份推出新的定向增发方案,拟以9.12元/股向上海国际集团等定向增发28508.77万股,募集资金净额26亿元,其中20亿元用于增资爱建信托。在6月16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爱建股份董事长徐风明确表示,2011年公司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力争实现资产重组;要全力配合相关司法工作,继续完成资产追索。而徐风所说的资产追索对象就是颜立燕。据悉,颜立燕和爱建股份之间可能会签一个接近20亿元的偿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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