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0-034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2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0年8月12日上午召开了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岳国君先生、夏令和先生、王浩先生、李北先生、石勃先生、王平业先生、乔映宾先生、卓文燕先生和张洪洲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信托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贷款利率4.5%,期限半年。具体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2日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0-035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信托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贷款利率4.5%,期限半年。
因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信托中介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报酬不直接向本公司收取,因此,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因此本次信托贷款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7月27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
4、法定代表人为邬小蕙
5、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
6、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咨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7、股东情况: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办理5,000万元信托贷款,期限半年,贷款利率4.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关联方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报酬不直接向本公司收取。
五、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6个月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4.5%年,为固定利率。
5、罚息利率:罚息利率为固定利率,即约定贷款利率水平上上浮50%。
6、计息、结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帐户之日起计算;自起息日起第20日为第一个结息日,以后每满三个月结息一次,借款到期日,利随本清。
六、关联交易的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要,也扩宽了公司融资渠道。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展5,000万元信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信托贷款的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是有利的;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函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2日